高层次人才岗位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航天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xahtht2022/。
①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9:00至6月28日(星期二)17:00,共5天。
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6日(星期日)9:00至6月30日(星期四)17:00,共5天。
③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④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6月25日10:00至6月28日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

资格初审结束后(7月1日10:00起),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⑤     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单;

4.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报考教师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报考其他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工作的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岗位有专长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上传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面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教育公众号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西安航天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

①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者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③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

①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②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